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5-02-16

  章  总则

第 一 条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 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  1 2 号 ) 、 《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 案》(赣教高字〔2024〕53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 好全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报名的通知》  (赣考院普〔2024〕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师 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特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创建于2001年,是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1.学校全称: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3438。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办学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 专升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 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对象

   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5 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第五条 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5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 )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 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 西应征入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六条 2025年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为1200人。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名条件

第八条 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 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 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 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第九条 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第九条所列基本 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第六章  资格审核

第十条 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学习 等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 消考试、录取资格。考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 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含体检)。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 得学籍。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取 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一律按有关规定 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 查处理 。
 

第七章  报名和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 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www.jxeea.cn/)        “专升本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
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 、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 兵、世界技能获奖学生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  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根据《江  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  2024〕53号)划分的9个招考类别和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计  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 )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填报时,系统将自动提示考生可  对应选择填报的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江西省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填报志愿。
 

第八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 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1.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2.对投档至学校的考生,依据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 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基 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 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3.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江西省教育考 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 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 进 行 。
4. “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 校将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5.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会以考 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6.学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 生信息网查询。
 

第九章  学籍管理

第十四条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入学资 格审查(含体检)合格后,由学校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核后, 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五条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 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或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学 业成绩合格,经过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达到毕业要求时,按 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 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 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 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2025年专升本学生 按照学校2023级相同本科专业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 宿情况收取。
第十七条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积极完善学校 配套资助措施,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 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 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 宜。凡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 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由学校 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 ,以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教 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专升本招生咨询中,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 、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招 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 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学校通讯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78号 邮政编码:332020
招生咨询电话:0792-3561751
学校网址:http://www.jxsdk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jxsfdxkjjsxy.zs.bysjy.com.cn/
微信公众号: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号: jxsdkjxyzsjyc)
咨询QQ群:1018643289
咨询邮箱:sdkyzjc2022@163.com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 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 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792-3561866
电子邮箱:kjxyjw@jxnu.edu.cn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教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 (元/ 学年)
招生计划
 
 
免试计 划数
 
获奖学生 (含高水 平运动  员)专项
脱贫家庭  (原建档  立卡贫困 家庭)学生  
 
普通计 划数
 
 
总计划 数
1 商学院 会计学 120203 13000 0 6 13 116 135
电子商务 120801 14500 8 3 7 52 70
2 外国语学院 英语 050201 13000 15 5 11 79 110
3 传媒学院 广告学 050303 13000 0 2 4 34 4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15500 0 2 5 43 50
4 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040107 13000 8 5 13 104 130
5 文法学院 法学 030101 13000 55 9 19 102 185
汉语言文学 050101 13000 65 9 20 96 190
6 理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14500 65 15 20 110 210
7 音乐学院 舞蹈学 130205 15500 0 2 5 43 50
8 美术学院 环境设计 130503 15500 0 2 3 25 30
合计 216 60 120 80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