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学院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4〕53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4〕2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昌医学院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主管、江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实行“一校两区”模式,设有九龙湖校区和象湖校区。九龙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复兴大道西2699号;象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备注 |
1 | 101101 | 护理学 | 20 | 4350 | |
2 | 100701 | 药学 | 10 | 4350 | |
3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10 | 4350 | |
4 | 100502 | 针灸推拿学 | 6 | 4350 | 与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培养 |
合计 | 46 |
说明:考生填报联合培养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被录取后学籍为南昌医学院,培养地点为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江西省抚州市文昌大道2766号)。其他专业培养地点为南昌医学院。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5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二)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特别强调,我校医学类专业不予录取有色盲、色弱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
3.在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已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江西省2025年专升本报名,并已获“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
5.退役大学生士兵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须符合《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对应要求,并严格按照《指导目录》选报本科对应专业。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3日8:00至2月21日15:0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南昌医学院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校内考查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可加入QQ群(群号:1013965477)。
在申请加入QQ群时,请备注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未报名者禁止加群。具体考试详细信息可在QQ群内咨询。
3.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
4.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查资格。
5.特别提醒:有的专业可能会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本专科专业不一致等原因导致考生将来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根据相关规定,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未完成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毕业后无法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自行了解知悉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谨慎报考。对于因行业相关规定导致专升本学生在毕业后不能享受与普通本科毕业生相同待遇,学生需自行负责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三)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5年2月25日在南昌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初审合格名单,请及时查阅。
2.报名时提交了服役期间所获荣誉证明材料的考生,须于3月4日携带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教务处工作人员现场复核,原件现场查验后交回考生,复印件留存学校。未提交材料复核者,此项不得分。
五、综合考查
(一)综合考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南昌医学院象湖校区
(二)综合评价方案
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对申请本校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组织相关的职业素质测试,并结合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成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评价方案具体如下:
1.职业素质测试(笔试,满分90分)
职业素质测试主要考查思想道德素质、心理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职业素质、专业兴趣等。
2.奖励分(最高10分)
服役期间表现得分为加分项,根据学生在服役期间获得的个人奖励或表彰予以加分,在部队期间获得荣誉:
(1)个人嘉奖,每次加1分;
(2)个人三等功,每次加2分;
(3)个人二等功,每次加4分;
(4)个人一等功,每次加6分;
(5)个人荣誉称号,每次加8分;
(6)个人获得八一勋章,每次加10分;
(7)个人获得中央军委实施的表彰,每次加2分;
(8)个人获得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全军性表彰,每次加1分。
以上奖励均指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实施的奖励项目。获得个人嘉奖的,退役士兵档案中必须具备个人奖励相关登记(报告)表;获得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人还应具备受奖证书和奖章。个人获得中央军委、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表彰,退役士兵档案中必须具备表彰通报(通令)名称和文号(编号)。
(三)综合评价分测算(满分100分)
综合评价分=职业素质测试分+奖励分。
(四)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25年3月7日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评价成绩。3月10日前,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评价合格名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考生依据学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成绩,并对照《指导目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管理系统”,填报我校及专业。
(二)录取
1.对进档考生,以综合评价分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综合评价分数相同时,首先按照个人奖励或表彰对应的加分,其次按照职业素质测试中思想道德素质、心理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职业素质、专业兴趣各模块考查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2.凡考生未按《指导目录》选报对应本科专业者,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3.未录取满额时,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我校将对参加征集报名我校但前期未参加本校校内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综合评价(另行通知),并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评价合格名单。
4.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5.已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资格。未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
七、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一)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针灸推拿学专业在校学习三年,其他专业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四)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八、招生咨询、信息发布及监督
(一)在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南昌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省招生主管部门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二)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791-85772138,邮箱:wzyjj2509@163.com。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邮政编码:330052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ncmc.edu.cn/
报名咨询电话:0791-86588766(招生就业处)
综合考查咨询电话:0791-85772129(教务处)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若本简章有关内容与上级政策存在不一致,以上级政策为准。对于本简章未尽事宜,均参照《南昌医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