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学院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经学校研究,2023年我校选拔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本科专业学习,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本科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赣南医学院
国标代码:1041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
赣南医学院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中国科学院院士韩济生教授担任名誉院长。学校创办于1941年,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起与苏州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立项为江西省“十四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重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总面积1873亩,现有博士学位教师260人,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707人。学校注重内涵提升,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理学、工学三大学科门类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办学特色和优势较为突出的江西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本科专业30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临床医学、护理学),国家特色专业2个(临床医学和麻醉学)。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
二、联合培养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56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
三、招生对象
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二)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四、报名条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高职(专科)学习期间不及格课程少于三门(含三门)。
五、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3年我校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联合培养专升本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23人,招生专业为护理学专业。
专业依据《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进行申请填报,我校只接受就读高职(专科)专业代码为6202开头的护理类和代码为620202助产专业专业毕业生申报。
备注: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通过为准。
六、考生现场报名
根据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报名申请,我校根据个人材料作出综合评价成绩。
网上登记:登录https://www.wjx.top/vm/wpPvFUB.aspx填写考生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报名资料。
考生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9日
考生本人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赣南医学院综合楼四楼招就处438办公室。
考生报名需提供材料:
1.赣南医学院2023年联合培养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个人申请信息表(见附件1);
2.赣南医学院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综合考查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3.身份证;
4.自荐信(1200字左右,手写);
5.专科在校期间成绩单;
6.服役期间表现;
7.退伍证明、立功奖励材料;
8.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1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同时将申请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读)于3月7日12:00前,将电子邮件发送至gmuzsb@163.com, 邮件标题命名为“赣南医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申请材料--姓名”,申请材料电子版请统一按“序号-姓名-文件名”进行命名。
七、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由评价基础分、评价加分、评价减分三部分组成。
评价基础分:学生专科在校期间非考查各科目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分(满分为100分)。课程总分不为100分的则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其中5分制课程成绩按5分等于百分制95分,4分等于百分制85分,3分等于百分制75分,2分等于百分制65分,1分等于百分制45分计算。
评价加分:对在部队荣立功绩的考生进行评价加分,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加50分。
评价减分:在专科学习期间单科不及格,每科不及格课程为-10分,高职(专科)学习期间不及格课程大于三门不得参加本次免试招生。
综合评价成绩为评价基础分、评价加分、评价减分三部分之和。
八、志愿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成绩,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选报赣南医学院及报考专业。
九、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1.学校将根据学生报考志愿分专业按综合评价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科课程不及格科目数少、评价基础分高低排序后进行录取。
2.如有专业未录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参照第1条原则执行。
十、收费和学籍管理
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我校相应专业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交纳学费,护理学专业为4790元/生/学年。其他费用包括住宿费、教材费等由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按照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江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为准。
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取得赣南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学籍,培养地点在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联合培养专升本的我校学籍学生,不许转专业。学生学习期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赣南医学院按文件规定颁发本科层次的学历证书,证书按照教育部要求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由赣南医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一、考生须知
(一)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官网获取相关信息。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赣医招生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在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成绩、入学资格,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联系方式
1.招生部门:赣南医学院招生与就业管理处
2.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 邮政编码:341000
3.联系电话:0797-8269722 E-mail:gmuzsb@163.com
4.招考网址:https://zs.gmu.cn
(四)工作监督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97-8169670
电子邮箱:gyjb01@163.com
十二、其他
招生专业、计划最终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赣南医学院。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与就业管理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3年专升本招生活动,未尽事宜请与我校招生与就业管理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