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62 号)《关于做好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 年退役大学生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表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根据江西省“专升本”收费政策,按我校相应专业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享受普通本科生相同待遇。
二、招生对象
(一)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二)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三、免试申请
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免试录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凡符合免试申请条件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我校 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原则上申请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申请参加我校综合评价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为电子扫描文件(jpg 格式),包括:个人报名表(见附件,须打印并手写签名)、专科阶段的学习成绩表(原学校教务处盖章)及优秀毕业生证明(如有)、服役期间的表现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身份证、退役证等,文件名为:姓名+所报专业。
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 2 月 24 日 17:00 止
四、综合评价
学校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对申请本校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成绩,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评价合格名单。
综合评价成绩组成:由专科阶段的学习及表现、服役期间的表现、校内考查三部分组成,专科阶段的学习及表现 100 分制、服役期间的表现 100 分制、校内考查 100 分制,总分 300 分。
(一)专科阶段的学习及表现:成绩表中所有课程分数的平均分为专科阶段学习得分,优秀毕业生加 5 分。
(二)服役期间的表现:以 50 分为初始分;奖励加分:三等功 30分、二等功 40 分、一等功 50 分;表彰加分:团级以上表彰每次 8 分、团级以下表彰每次 6 分,多次表彰的可累加,但最多只能累加三次。集体奖项加分按一半计,须部队提供此奖项与个人相关证明。
(三)校内考查
(1)考查时间:2 月 26 日
(2)考查方法: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参见下表
四、志愿填报
按照省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考生须于 3 月 1-5 日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考试院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缴费和填报志愿,已参加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综合评价的考生可填报我校,也可根据本人参加招生高校综合评价成绩情况,选报不超过 3 个高校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志愿被免试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资格。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允许高校及考生本人以自行放弃为由退档。未能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按所报志愿参加统一录取。专升本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五、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1)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高校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 3 个梯度志愿顺序投档由高校录取。我校将严格依据进档考生参加综合评价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如本校相关专业未录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布的缺额计划征集志愿(专业须大体对应),本校将组织对参加本校征集报名但前期未参加本校校内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综合评价(方法同前),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评价合格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征集志愿和本校提供的合格名单进行投档,由本校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
(1)个人提交的材料要保证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直接取消个人成绩。
(2)保证联系电话的正确和畅通,如因联系不上而造成的影响由本人负责。
(3)成绩通过学校官网之教务处专升本栏目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
(4)咨询电话
0798-7210096 或 7210098(招生办) 联系人:徐老师
0798-8381108(教务处) 联系人:汪老师
附件:
景德镇学院退役士兵综合评价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