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2021年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了保证赣南师范大学2021年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本科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赣南师范大学
国标代码:10418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赣州市,是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唯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是江西省“十三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1984年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设有15个教学学院,有涵盖10个学科门类的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一流专业4个、省品牌专业14个、省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400余人。现有1个省一流学科和4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江西省有机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家具)设计中心、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等19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有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创办了全国高校首个专门研究红色文化的学术刊物《红色文化学刊》。
近年来,在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屡获大奖,其中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等重大奖励200余人次。学校连续9年应邀参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
二、联合培养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34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是江西省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成立于 1953 年,是江西省老牌职业院校。2019 年,成为全国首批 197 所“双高院校”院校之一。经过 68 年的办学积淀,学校现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双高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综合办学实力已跻身全国高职院校百强。现有专任教师 592 人,校外兼职教师 113 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 166 人,博士及硕士学位的共 312 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 371 人。省级、国家级优秀团队6 个,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5 名,省级骨干教师 16 名,国内外访问学者 13 人。累计获得 2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 26 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主持和参与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 4 个,建成 3 门国家级课程、31 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累计获得江西省重大科技项目 1 项,中央财政林业推广项目 6 项,科研整体水平位居全省高职前列。
三、招生对象
1.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2009年以后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户籍退役士兵。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④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五、招生计划
招生 专业 |
专业 代码 |
授予 学位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年) |
开展联合培养的学校 |
旅游管理 | 120901K | 管理学 | 80 | 4270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产品设计 | 130504 | 艺术学 | 80 | 8800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六、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考试时间 (6月5日) |
考试科目 | 总分 | 备注 |
旅游管理 | 上午9:00-11:30 | 公共基础科目 | 300 | 全省统考 |
下午14:30-16:30 | 旅游学概论 (考试大纲见附件1) |
150 | 学校命题 | |
产品设计 | 上午9:00-11:30 | 公共基础科目 | 300 | 全省统考 |
下午14:30-16:30 | 设计构成 (考试大纲见附件2) |
150 | 学校命题 |
考试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师范大学第一教学楼。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七、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手机号)、就读院校、专业(国标代码)以及是否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退役军人等相关信息。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和1个专业。
八、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报名资格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基本信息(含照片)由考生原就读高职(专科)院校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考生电子照片格式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对审核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以修改信息后再提交审核。
(二)专项资格审核。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退役士兵的专项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汇总后进行核定。
(三)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拟录取考生资格进行复查,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志愿填报
(一)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4月25日9:00-2021年4月28日17:00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根据各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选报1所高校和1个专业类的招生专业。本次网报期间,考生所报志愿允许修改一次,逾期不予以办理。
(二)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报考高校。
十、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上交报名登记表并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师范大学第一教学楼101教室,联系电话:0797-8393629。
十一、缴费方式
(一)依据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须向招生高校缴纳专升本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二)请各位考生在5月27日前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方式:微信扫码支付,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
十二、 成绩通知和复核
(一)我校将于6月15日前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发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
(二)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三)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递交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3),并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准考证复印件,查分申请请于6月20日前(以我校收到快递时间计算)通过快递方式寄给我校(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13879750474 ,收件人:卢震辉)。
十三、录取及调剂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学校专业基础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课不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两门考试科目分数均相同时,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四)我校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
(五)调剂录取:我校如有专业未招满可接受调剂,报考省内其他高校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于7月4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具体复试调剂办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进行公布。
(六)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于7月10日前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七)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八)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下发。我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十四、收费与学籍管理
(一)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赣南师范大学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住宿费、教材费等,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管理和使用。
(二) 联合培养专升本录取后学生取得赣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学籍,培养地点设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日常工作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由赣南师范大学和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联合承担。
(三)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赣南师范大学按文件规定颁发本科层次的学历证书(证书按教育部要求标明“专科起点,培养学校: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字样);符合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赣南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五、其他
(一)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的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也不做任何授权,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对涉及专升本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认真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旅途,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期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为方便各位考生安排好时间,学校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做了一个日程安排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卢老师 电 话:0797-8393638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341000。